2018年7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門加開會議,聽取和審議大氣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報告(以下簡稱《報告》),作出《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依法推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議》(以下簡稱《決議》)。
2019年2月26日,生態環境部部長李干杰受國務院委托作《國務院關于研究處理大氣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報告和審議意見情況以及有關決議落實情況的報告》。該報告說,國務院高度重視《報告》和審議意見研究處理以及《決議》落實工作。
在關于研究處理《報告》和審議意見情況部分,國務院報告提到,生態環境部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展改革委等22個部門和單位以及河北等8省(區)人民政府,對照《報告》和審議意見,堅持問題導向,制定工作方案,及時加以改進。其中包括,強化大氣污染防治責任落實。
一是進一步完善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嚴格執行大氣污染防治法,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調整優化能源結構,調整優化運輸結構,調整優化用地結構。
二是嚴格落實法律制度。嚴格監管執法,落實監測制度,落實信息公開制度,落實機動車船污染防治各項規定,強化重污染天氣應對。同時,完善相關法規標準,健全法規規章制度,完善標準體系。進一步強化科技支撐。
在關于《決議》落實情況部分,國務院的報告列舉五方面做法:
一是壓實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機制,加快推進相關改革。
二是推動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制度體系建設。制訂修訂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完善生態環境保護標準。
三是嚴格執行生態環境保護法律制度。嚴格實施環境保護法等法律制度,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規范環境行政處罰行為。
四是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標志性戰役。全面推進藍天保衛戰,著力打好碧水保衛戰,穩步推進凈土保衛戰,大力開展生態保護修復。
五是廣泛動員和鼓勵公眾參與。加強普法教育,倡導綠色生活,做好輿論引導。